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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http://bobo991015.pixnet.net/blog/post/7658175


20種活力食物,讓上班族抗老又防癌

蔬果繽紛亮麗的色彩不只是美,更代表它們含有豐富的抗氧化劑。
除了已知的抗氧化劑維生素E、C與β胡蘿蔔素,植物性化學成分更是抗癌抗老的新寵兒,看看哪些食物含有這些好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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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mma產品的研發者王一賓博士表示:「Vemma要做到讓大家明明白白的健康!

所以產品在上市前,從成分研發,臨床實驗,測試報告,都歷經嚴格的標準與篩選。
並且強調提高自癒系統的能力是健康的關鍵.


Vemma給我們的就是從蔬果中撷取出來的完整營養素,讓我們可以輕鬆補足沒有攝取到的營養素;足夠的營養快速讓長期受我們摧殘的細胞和器官重新甦醒,有能力排出久已卡在體內的毒素,從而產生一些不舒服或是不美觀的現象~就是所謂的好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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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VEMMA 超棒抗氧化劑 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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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Vemma使用者好轉反應的流程:

一. 由口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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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是一種測量不同食品抗氧化能力的國際通用標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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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說明一切

這是一個事實 — 當您流汗時會失去hydration保濕所需要的重要電解質和營養素,而且會影響您的表現。您我都知道張開大口灌下超甜又充滿色素的運動飲料並不健康,但就是沒有更好的選擇 … 直到現在。

Vemma THIRST維瑪渴望™綜合新一代的電解質、碳水化合物與氨基酸來滋養您的身體,將hydration保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境界。不像白開水或運動飲料, 每份Vemma THIRST維瑪渴望™都提供經過臨床實證的全效維生素、植物來源的礦物質、具強抗氧化能力的山竹果和蘆薈。真正滿足您身體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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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boreyko :


我最近加入了由環保署署長的產品開發和研究,在我們的工廠在那裡有王一冰博士,醫學博士,哲學博士,他解釋這個過程背後創造 vemma公式裡面的每一個產品。
 我希望你們喜歡,看到我們的所有努力,我們可以為你的家人創造最好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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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夥伴問及到VEMMA營養食品在台灣是否有衛生署的食字標示問題


衛生署字號釋疑

很多人到藥妝店或一般傳直銷通路購買保健食品,都會問

「為什麼沒有衛生署字號?」

其實,這是一個大誤會。

國家對食品的管理都是從上游製造廠要求符合製造規範,以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過去「字號」經不肖業者以訛傳訛,反而讓許多消費者被誤導認為具有食字號的產品才是政府認可的。

後來許多進口產品將當初報備字號印製於包裝上,但那只是報備,並不代表衛生署有審查保證。

而許多不肖業者以「衛屬字號」招搖撞騙,造成許多消費者受害,導致向衛生署申訴案件,徒增衛生署之行政困擾。故衛生署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為避免「字號」產生的誤解,廢除字號,並規定所有食品包裝都不得印製「食字號」,假使業者還宣稱此一字號,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罰三至十五萬。

所以「字號」是誤解,「衛屬字號」只是業者跟衛生署之間的往來查詢或報備公文的文號,並不代表衛生署認可合格,但很多消費者並不知道這一段源由。

換言之,國家並未作保健、營養補充品之末端產品的認證把關。

因此要看保健食品、營養補充品是否可食用,仍需從上游製造端來判斷,包含:公司背景、研發團隊、產品成分、生產品管等面向來審慎評估。


相關資訊衛生署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foodnew/QA/QADetail.aspx?qrubrcidx=24



如果衛署食字號與食品安全與否無關,民眾如何確認所購買之產品為合法安全之食品?

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下列標示事項: 1. 是否有「藥字號」,如有,是藥品,不是食品。 2. 有無中文標示,是否完整。 3. 看成分內容、品牌、廠商等。 4. 如對產品之成分或標示等有任何疑問,應直接打電話向廠商確認。發現下列任何情況時一定要拒買: 1. 來路不明之食品。 2. 無中文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之食品。 3. 宣稱各種療效或誇大詞句的產品,如超級、無敵、減肥、增高、壯陽等。另外,如需購買保健或營養品,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之意見,選購最適合自己之食品食用,切莫隨意聽信宣稱特殊功效之食品廣告,才能增進健康。

如果產品違法標示或宣稱具有衛署食字號,會受到何種處分?

依據本署「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效能之認定表」規定,業者之廣告或標示若引用本署衛署食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則已違反本署「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可依第廿九條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卅二條之規定予以處分。

為何我購買的食品上仍有標示衛署食字號?

本署已規定,「自94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均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而94年7月1日前已上市之產品,如標有相關字號者,基於現狀之考量,原印刷包裝已上市同批號食品,得予沿用至有效日期止。」


是否所有字號都不得標示?

下列字號仍可合法標示:
「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字樣」不包括衛署食罐字號。(95.03.08衛署食字第0940007512號函)經本署查驗登記領有「衛署健食字」許可證號之「健康食品」,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13 條規定,必須標示許可證字號。經本署查驗登記許可之「食品添加物」產品,亦應標示許可證字號,進口及國產之食品添加物其許可證字號分別為「衛署添輸字 ◎◎◎◎◎◎號」及「衛署添製字◎◎◎◎◎◎號」字樣。

食品可否標示或宣傳具有「衛署食字號」?

鑒於常發生業者於產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不當引用衛署公文字號,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經本署許可或檢驗合格,也使民眾誤以為食品均應有字號;甚至,有業者蓄意以產品上標示有本署衛署食字號公文字號,誤導消費者,以掩護其偽藥身分,嚴重影響消費者之健康。故本署已公告:「自94年4月1日起,食品廣告不得引用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同年7月1日起,食品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94.02.04衛署食字第 0950007460號函)。

食品是否皆應有「衛署食字號」,才代表為合法食品?

所謂「衛署食字號」,係本署核發一般公文之流水號,其中包括回覆函詢、陳情、檢舉案件之公文,或業者為進口膠囊、錠狀食品申請查驗登記所核備之公文等。該字號與產品是否經許可或是否經檢驗合格等均無關,亦非認定產品具有特殊功效或醫藥效能。

2009.05.05 (台南記者:廖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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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瑪結合了最新科技和自然界的優質食物,製造出完整又美味、一天一杯的液體補充品,提供您身體所需,還能提升您的健康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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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客呀!!

你看看, 一小杯VeMMA的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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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內的黑道份子 -自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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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基是對人體有害的分子,與超過六十餘種疾病有關。每年造成大量死亡的癌症和心血管疾病都與自由基有關。自由基可以加速老化過程,導致身體對抗病菌的功能減弱。關節炎、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均與自由基有關。研究也顯示:服用抗氧化劑是對抗這些疾病的好方法。碧蘿芷除了是一種強力抗氧化劑之外,它也作用於其他抗氧化劑上,讓他們更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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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需要補充抗氧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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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med 是一個醫學網站,山竹果中的"噸酮"吸引了全球科學家的目光.

國內也有台大、高醫、榮總、嘉義大學做了相關於"噸酮"的研究.
其中台北榮總的何志堃醫師和中國醫藥大學的陳建志博士共同研究證實
~
山竹果殼萃取物可殺死肝,肺,胃癌的細胞,最重要的是沒有傷到
正常細胞! 這真是癌友的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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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VeMMA正式成為美國NBA「山貓隊」的指定營養補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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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威力之營養補充計劃!!

由精通中西醫專家所研究出來的超強營養補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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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維瑪vemma果汁的口感對應之改善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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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vie vs. V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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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mma產品簡介.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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